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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內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12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內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管理

    校园內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进入学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入。

3.车辆进出校门,要尽量避开上课时间,放学高峰。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外单位车辆,原则上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外来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查询并登记,按指定停车位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持出门证方可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有关部门及党政办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保卫科备案)方可进出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2.严禁在校园內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三)、车辆停放

1.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道路右侧车位内。

2.学校公务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南门以西办公楼前及操场东南角为公务车辆停放点,其它车辆严禁停放。

3.咸阳校区教职工车辆原则上停放到咸阳校区东段,临潼校区教职工车辆停放到临潼校区指定区域。

4.咸阳校区1-4号家属楼南北路面严禁停放各类车辆。

5.外来车辆由门卫工作人员指定停放位置,须停放整齐,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三、非机动车管理

     1.所有非机动车辆应在规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和进入教学楼、学生公寓内停放。外来务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到食堂北段,车头朝南。

     2.外卖车辆及共享单车一律严禁入校。

四、管理办法

   (一)、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內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二)、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2.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三)、机动车有下列规定情况之一的,锁车并处罚。

1.不按车位停放,乱停乱放和车头不统一的。

2.在校园內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內超速行驶和超车的。

4.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

(四)、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违规情况之一的,锁车并处罚。

1.违规停放,警告不听的。

2.进入教学楼,学生公寓不听劝阻的。                   3、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处50--100元罚款。             4、非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处20--5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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