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遇电信诈骗 转账前被警方劝阻
12月24日,宝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市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指令,周庄镇吴女士疑似被电信诈骗。民警随即与辖区派出所联系,第一时间赶往吴女士家。
民警到达后发现家中无人,吴女士的手机也无法接通。民警推测吴女士极有可能按照对方要求,在某僻静地方接受操作指令。之后,民警通过添加微信号联系上吴女士,避免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据吴女士介绍,当天她接到一自称为“公检法”部门的电话,对方称其涉嫌经济犯罪需要协助调查,要求她将一笔保证金转入“安全账户”以证清白。对方专门叮嘱吴女士找一处安静的地方,把手机改为飞行模式,等对方开完庭再联系。
虽然吴女士按照要求将手机设为飞行模式,但手机连接了宾馆的Wi-Fi,微信可以上网。民警通过微信告知这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时,吴女士才幡然醒悟。
“冒充公检法”套路分析
实施诈骗三步骤
第一步
骗取受害人信任
诈骗分子通过准确报出受害人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职业、住址等隐私信息,并通过网络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号码修改为公检法单位的办公电话之后给受害人打电话,自称XX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涉嫌XX案件,并称会有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的警官与其联系。
第二步
威慑、恐吓受害人
诈骗分子通常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邮包藏毒、信用卡透支等违法犯罪,恐吓受害人,并让受害人登录指定网站查看虚假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同时,为了增强恐吓效应,诈骗分子还会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轮番上阵,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真的被卷入刑事案件。冒充XX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工作人员,要求受害人办理网银以便核实自己的身份信息。
第三步
要求受害人转账
当受害人对自己违法犯罪提出质疑后,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支招”,要求受害人将自己的资产转入所谓“安全账户”,达到骗取受害人金钱的目的。有的诈骗分子还会要求受害人独自到酒店开房,并利用酒店电脑进行转账操作,以避免被家人朋友看到后识破。
反诈君提醒
1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均会民警上门或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会见,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
2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绝不会要求受害人通过网络对其账户进行资金核查,不会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
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绝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