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校园综合治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学校为控烟及控酒场所,学生不得在学校内吸烟或饮酒。我校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9月10日起,校园内各经营商店不得出售香烟、酒类饮品。
如有经营商店违反以上规定,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停业整顿、断水、断电、终止合同等)。
此通知由保卫处负责送达各经营商户。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