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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汇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0-11

关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汇报

院党委: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稳[2016]6号)文件精神,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对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分析汇报如下。

1、学院于2009年荣获陕西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根据规定,超过5年以上需要复评,我院于2015年申报“平安校园”复评,并于20151110日由省教工委组织专家组进行了复评验收工作。经专家组综合评定后,未能通过,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存在不足之处:

①校园内对“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不足。

②学院全员性参与“平安校园”创建的热情不高。

③各部门“平安校园”评估指标体系的支撑材料不完整。

④学院对各基层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指标不明确,奖惩不严。

⑤教职员工对“平安校园”的知晓率不够。

2、今年5月学院收到(陕高教稳[2016]6号)关于“平安校园”创建的文件精神。学院领导较为重视,于6月份召开了动员大会,创建办公室下达了指标分解表,上报了自查整改材料。目前,经请示教工委稳定办后了解到,教工委稳定办将于10月底至11月中旬对我省所有通过“平安校园”满5年以上的高校进行检查复评验收,无论这些高校是否申报都将进行复评。

3、目前,创建办公室已启动创建程序,积极进行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分资料组和硬件组。

①从目前研判,学院近2年不存在一票否决制的硬伤问题。无伤亡事故、群体性突发事件、刑事治安案件。这是较好的一面。

②针对去年专家组提出的5个不足之处立即整改,补充完善。

③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分解任务并对各相关系部、处室的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做好资料的整理及汇总工作。各系部、处室要对创建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出现问题尽快解决。对一些长期整改项目应制定计划,按规定时间完成。

4、创建“平安校园”人人有责。创建时间紧、任务重,学院领导对此要高度重视,希望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团结一心,打好这一硬仗,力争复评验收通过。

学院复评领导工作小组

                                                办公室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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