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校内横幅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学院重点工作和部门特色工作的一个主要平台,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为落实学院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校内宣传横幅(含宣传展板)的作用, 进一步规范校园宣传环境,为加快学院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文化环境,现就校内各部门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和摆放宣传展板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所有宣传横幅和宣传展板统一归口院党委组织宣传部管理。
二、为美化校园环境,原则上不允许校内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海报等纸质(布品)类横幅。
三、如遇学院重大活动,需校内宣传的,由各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和相关内容,在校内LED屏上进行宣传。
四、确实需要制作室外宣传横幅的单位,应提前办理校区制作、悬挂横幅申请表(见附表1)后,按规格自行制作、悬挂在指定位置,一般悬挂时间不超过1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自行悬挂宣传横幅。
五、因工作需要,需做宣传展板的部门,采取谁布展谁负责的方式,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按照整齐美观的要求摆放,活动结束后及时撤换、妥善保管。
六、咸阳校区5号学生公寓西侧外墙、办公楼东北侧外墙和临潼校区教学楼西侧、1号公寓楼对面设有通知公告栏,供各部门张贴活动通知、海报、失物招领、启示类的书面通知,请勿在院内其他地方随意张贴,自觉维护校园良好的宣传文化环境。
七、本要求即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党委组织宣传部解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