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
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57年加入共青团。1958年11月到鞍钢参加工业建设,三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五次被评为红旗手,十八次被评为标兵。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雷锋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以其名字命名的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指以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它影响了后来一代一代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