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委员会 会议纪要 陕能院工﹝2020﹞ 7号

作者: 时间:2020-11-27 点击数: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 会议纪要

陕能院工﹝2020﹞ 7号

 

2020年11月24日下午2:30,在职工活动中心301室召开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杨笑琪同志主持。

参会人员:杨笑琪、马百皓、史海青、李妍、周少丽、买中傲、李粒、韩晓磊、李海霞、杨原、王亚妮、张辉

请假6人:曹俊侠、雷翠玲、牛大刚、肖明宇、李宏力、陶燕  

会议应到18人    实到12人

会议记录:张辉

会议主题:审定校内2020年度“一模两优”评选结果、确定上报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一模两优”推荐人选、审定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审核情况报告、研究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管理及教职工节日慰问品发放有关事宜。

会议内容:

一、审定校工会2020年度“一模两优”评选结果

根据校工会印发的《关于评选2020年度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陕能院工〔2020〕16号)精神和要求,13个基层工会按照评选条件、评选项目、评选程序、分配名额认真进行评选申报,其中有7个基层工会申报“模范职工小家”,经会议联评,并投票表决,同意建筑工程学院工会、医学院工会、机关1工会、经济管理学院工会4个基层工会为2020年度模范职工小家;经会议审定,同意各基层工会评选的“优秀工会工作者”13人、“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13人,由校工会发文予以表彰。

二、确定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一模两优”推荐人选

根据陕教科文卫体工发〔2020〕36号《关于开展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选树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工会委员会议联评,同意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工会为“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单位、医学院工会主席韩晓磊同志为“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人选、后勤保障处卫生所医生王艳同志为“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参加评选。

三、审定基层工会2020年度职工小家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根据校工会办公室《关于基层工会经费年审的通知》(陕能院工办〔2020〕4号)要求,由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办公室按照《陕能院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使用办法(试行)》,对各基层工会2019年9月1日---2020年11月6日期间的“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经会议审定,同意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核报告,由校工会发文对审核情况进行通报,并结合工作实际,建议对《陕能院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使用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各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学校及校工会印发的各类制度性文件,对工作中仍不执行的,在评优中一票否决。

四、研究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管理及教职工节日慰问品发放有关事宜

1.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管理。职工会员缴纳会费标准按照工会法要求计算收取(减半),每年三月份以上年工资为基数缴纳;年内新入职会员,当年暂不收取会费,在下一年三月份补收上年度会费的50%。职工缴纳的会费全额划拨给各基层工会,从2021年起由校工会经费预算中按照在职职工人数划拨职工活动专项经费给各基层工会,用于职工小家建设。各基层工会要遵照《陕能院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使用办法》,组织教职工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主题教育、岗位练兵、教学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做好在职职工的慰问工作,慰问范围主要包括:职工退休、女职工生育、职工结婚、职工伤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困难职工帮扶、职工子女高考入学及“六一”儿童节、护士节、医师节等节日慰问,慰问标准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00元。

2.有关教职工节日慰问品发放的规定。经会议研究决定:将在职职工生日慰问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按照每年元月1日实际会员人数,一次订购全部生日贺卡、生日蛋糕卡,发放至各基层工会,由各基层工会在职工生日前送达本人;年内新入职会员的生日慰问卡不予补办。由于工会经费划拨到账时间为每年的3-4月份,12月份进行财务决算,年内节日慰问品的采购发放顺序依次为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当年内(1月1日-12月31日)退休的在职职工会员全额发放;年内新入职的职工会员,半额发放。节日慰问品的采购,由校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通过市场调查确定。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Copyright©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