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能院工会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22-06-06 点击数: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一)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组织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制订、修订和贯彻落实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三、负责学院教(工)代会的筹备、会务和组织工作;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健全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对教代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及教职工代表提案的受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积极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五、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工会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沟通教职工与学校行政方面的联系渠道,了解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教学技能、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

七、负责组织学校劳动模范、先进教职工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表彰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负责全院劳动模范的各项管理。八、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劳动保护职责。

九、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维护学校稳定。

十、协助学院开展困难教职工群众帮困救助和困难补助工作,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制度、政策的制订。

十一、负责工会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党委管好工会各级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十二、负责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

十四、负责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及工会系统资产的管理。

十五、负责对工会活动室等场地、活动设施的管理。

(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二、经审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接受上级经审会的督促检查。           

 三、健全工会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须经经审会审查通过,上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应接受经审会审计。

四、经审会负责对工会专项资金、财务收支以及财产管理情况等 进行审查、审计。对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工会应认真研究处理。

五、经审会成员要加强培训,提高经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扎实工作,勤政廉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三)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引导女教职工树立自觉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教育女教职工树立服从大局、立足本职、育人为本、爱岗敬业的思想,坚持“四自”(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支持和鼓励她们在各自岗位中勇于开拓,发挥“半边天”作用。

三、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的文艺、体育、保健知识讲座等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组织好纪念“三八”妇女节的活动,增强基层女教职工组织的活力。

四、培养和树立女教职工先进典型。在女教职工中开展“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立业工作。                                 

 五、做好女教职工的帮扶工作。关注女教职工中因病、因事造成困难的特殊群体,帮助她们走出困境,帮助她们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

六、关心和帮助女教职工,改善生活状态,提高生活质量。帮助她们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积极为单身女教职工做好婚介工作,并利用各种机会为她们广搭鹊桥。

七、积极参与做好有关女工工作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不断提升女工干部的民主意识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女教职工积极参政、议政。

八、建立健全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制度和设施,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注意了解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推进女教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九、负责制定女工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一、负责教代会提案的征集、整理审查和确立.

二、及时向有关部门转交提案,并检查、督促其落实和答复.

三、协调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共同处理的提案.

四、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提案和广大教职工非常关心、迫切希望解决的重要提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

五、每年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开会之前开 展提案的征集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提案工作委员会议,研究总结布置工作。

六、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提案情况,负责向下次教代会 暨工代会作提案工作书面报告。

七、将与提案工作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五)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

一、对学校提出的教学科研管理改革的原则、办法及与教学科 研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进行预先讨论,并向教代会执委会提出 意见和建议。

、对有关教学科研工作的议案预先进行调研论证,向执委会会议提供意见建议。

三、参与我校师德建设工作,总结、宣传和推广师德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评选表彰先进的工作。

四、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必要的教师业务培训,联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建立与学校主管教学、科研的校领导与职能部门经常联系的制度,开展必要的双向沟通工作。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总结、布置工作,并向教代会执委会及工会汇报工作。

(六)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

一、配合学校开展教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有关校务公开方面的工作。

、负责针对学校人事制度、津贴分配制度及其它重大管理措施出台之前的民主征询、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工意见与要求,并代表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上述相关制度的实施。

、评议监督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四、受理教职工代表和群众的建议和申诉,支持他们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疏通民主参与的渠道,建立健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沟通学校与教职工的联系。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总结、布置工作,并向教代会执委会及工会汇报工作。

(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

一、对教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参与学校有关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调解学校与教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定期向教代会汇报工作情况,完成教代会、上级工会和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交办的有关劳动争议方面的工作任务。

(八)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

一、参与学校召开讨论有关教职工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对学校有关福利政策及措施的出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

、听取教职工对生活及集体福利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

三、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困难教职工的特殊生活补助,做好“送温暖工程”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为广大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做好教职工生病住院、退休离岗及劳模、先进工作者等走访慰问工作。

、参与学校教职工食堂的监督管理,做好教职工体检的组织工作。

、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商定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生活福利事项,并向教代会执委会及工会汇报工作。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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