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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重大项目设备更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12-24 点击次数:

根据学校安排,现拟第二批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重大项目设备更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最高限价:148000.00元)进行磋商采购。欢迎具有良好信誉和供应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此次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备案,资信等级为甲级或以上(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以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我校采购项目黑名单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截图,并提供未纳入采购项目黑名单的相关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投标单位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单位应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二、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9:00—11:00,15:00—17:00,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咸阳校区办公楼413室;

3.磋商文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4.售价:20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磋商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29-33665117

业务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29-83955861

四、开标事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5日14:30

开标地点: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咸阳校区办公楼413室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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