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学校定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7日,共3天,其中,2018年4月5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2018年4月8日(星期日)开始照常上班、上课,4月8日上第五周周五的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安排好安全、消防、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学生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好学生节假日请销假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务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学校公务用车封存并统一停放,如确有工作需要,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3.学校总值班室按照稳定安全值班表执行值班(见附件)。
4.各单位及学生班级不得组织师生外出旅游。
5.副处级以上干部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处理紧急事务。
6.请根据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将本部门值班表于3月28日之前报送党政办公室审核。
附件:2018年清明节学校稳定安全值班表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