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基础课教学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陕西省第四届高校优秀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开展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推选评选活动,选树一批辅导员先进人物,宣传一批辅导员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引领广大高校辅导员增强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现就我校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派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推荐一名省级优秀辅导员人选。
二、评选范围
连续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年以上,中共党员,在编在岗的辅导员均可参与评选。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我校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学工办主任、团组织负责人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所带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3、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近3年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辅导员工作相关研究论文。
四、评选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辅导员自荐、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生测评、学工部审核与组织联评后,报送1名辅导员参加省级评选。
1、辅导员自荐:辅导员个人事迹材料、近3年公开发表过辅导员工作相关研究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资料、所带学生年级、班级、学生人数及违纪情况等资料。(3月22日前)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二级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参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得报送。(3月22日前)
3、学生测评:由学工部组织到参评辅导员所在二级学院,随机抽选参评辅导员所带年级学生代表进行测评。(3月22日晚自习)
4、审核与联评:学工部审核推优材料,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评。(3月26日)
5、公示:经最终推选出的人选在校园网公示。并按要求报送高教工委学工部。(3月27日前)
五、报送须知
(一)参评人员填写《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
(二)参评辅导员将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2018年3月22日16点前,纸质版报送学生科(办公楼120)、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xsc3817100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陕西省第四届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学工部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