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二级单位
2018年春节将至,这些重要时间节点历来易发、多发“四风”问题。为贯彻落实中、省纪委通知精神,根据陕纪教组函〔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要精神,扎实推进我院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2.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过节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下列情况的发生。
(1)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2)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8)严禁奢侈浪费 。
3.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院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公开通报。
监督电话:029-33665023,13772605287
举报邮箱:
sxnyjjsjc@163.com 纪委办公室
2018年元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