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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缴纳专利印花税的通知

来源: 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9-09-12 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知识产局第三七一号公告,自2019年8月25日起,专利印花税须由专利权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经学校研究决定,专利权人为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专利,其发明人须在收到专利授权书后,在专利公告日期20日内到科研信息处备案,即可走费用报销流程进行印花税申报。

科研信息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