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T2021-SN-QT-FW-079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咸阳校区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万元,招标人为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针对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咸阳校区扩建工程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咸阳校区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咸阳校区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证书;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24日08时30分到2021年09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咸阳文林路中段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336651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人:王岗
电话:029-88364979-876
电子邮件:wanggang@sxzjtc.com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