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评议,以“师德优先”原则,综合评审4位参评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效、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表现,现将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并公示如下: 李楠、夏梦迪、姚娜、秦昭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向二级学院反应。联系人:张 栋 029-33665206 李海霞 029-3366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