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6月29日起(咸阳校区:08:00-10:00、10:20-12:20、15:00-17:00,临潼校区:08:00-10:00、10:20-12:20、14:00-16:00、16:20-18:20)
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考区 |
日期 |
时间 |
课程 |
形式 |
备注 |
咸阳校区 |
7月1日 |
08:00-10:00 |
《思修与法律2》 |
闭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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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
《毛中特2》 |
闭卷 |
|
7月2日 |
08:00-10:00 |
《大学英语2》 |
闭卷 |
|
15:00-17:00 |
《高等数学2》 |
闭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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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校区 |
7月1日 |
08:00-10:00 |
《思修与法律2》 |
闭卷 |
2018级检验、临床 |
10:20-12:20 |
《思修与法律2》 |
闭卷 |
2018级护理、助产 |
14:00-16:00 |
《文体写作》 |
闭卷 |
2018级检验、临床 |
《毛中特2》 |
闭卷 |
2017级检验、临床 |
7月2日 |
08:00-10:00 |
《大学英语2》 |
闭卷 |
2018级检验、临床 |
10:20-12:20 |
《大学英语2》 |
闭卷 |
2018级护理、助产 |
备 注 |
全校体育课于18周周五15:30前完成考试。 |
二、考试组织机构
(一)学校考试领导小组
主考:赵新法
副主考:吴革新、李浩、张淑娟
成员:史君、买中傲、李志、于秋玲、马百皓、仵卫民、高惠霞、郭群虎、董莉利
考务秘书:咸阳校区-赵琛、王永红、李欣 临潼校区-冯毅、刘佩佩、李婧
(二)各院(部)考试领导小组
主考: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主考: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院(部)综合办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及院(部)教学秘书
三、试卷命题
1.由各教研室组织教师统一命题(可以采用指定教师命题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集体命题的方式),要求每门课程命题二套(其中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一套用于补考),两套题重复度要低于30%,同时要注意与上年试题重复度要低于30%。
2.命题标准应严格按照试卷命题要求进行,同时应附各套试卷的标准答案(打印稿和电子版),院(部)在考试结束后应将试卷打印版及电子版按要求存档(电子版应按照院(部)年级-学期-专业-科目四级文件夹形式存档)。
3.命题完毕,需经教研室主任、院(部)负责人严格审核并签字后制卷,并将正考、补考试题的电子版交院(部)存档。
4.各院(部)应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划重点、给范围等)泄漏试卷内容,如有此类情况,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考务安排
1.各院(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各项考务工作(含考场安排、监考安排、巡视安排、考务培训工作等),咸阳校区考场使用分配给院(部)的晚自习教室,如需增加,请在教务系统中借用非晚自习教室,并报教务科审批。
2.各院(部)考试时间应按学院统一规定安排,在安排考试科目时要注意科学性、合理性。
3.各院(部)所有考场应做到地面、桌斗、桌面、黑板干净整洁。
4.考场座位编排要整齐、科学、规范。一般教室应均匀安排五列座位,两列靠墙;桌斗一律转向讲台;黑板上应进行相关考风考纪的宣传。
5.各任课教师必须参加期末监考工作。
6.各院(部)要做好考前监考老师培训和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及宣传工作;对于考试违纪学生,院(部)要会同监考教师及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当天形成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在全院公示。
7.各院(部)应给监考教师提供考场学生名单,以便与监考教师统计应考人数及缺考人员姓名。
8.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对各院(部)的考务工作及考试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院通报。
9.各院(部)《期末考试安排》于6月26日前交教务科。
五、试卷批阅及成绩登录工作
(一)试卷批阅工作
1.各门课程原则上要求组织教师采用流水阅卷方式阅卷(必须使用红色笔,严禁使用其他颜色笔)。
2.阅卷要求详细、完整。每一小题按得分要求认真批改,在每一大题得分方框内填写阅卷人、得分。
3.教师阅卷完毕,教研室主任必须抽查试卷、核实学生成绩。试卷按评估要求,规范整理并装订(带有封面)后保存。
(二)成绩统计工作
1.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学生成绩管理(试行)》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学生成绩。学生出现没有参加考试的情况,教师在成绩录入时不必调查是何种情况,只需在备注中选择“缺考”总评成绩会自动默认为零分,学生考场违纪,在备注中选择“违纪”总评成绩会自动默认为零分。缓考由教务处认定,各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录入缓考。课程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不能有小数点。
2.任课教师于7月1日8:00至7月8日17:30将期末考试课程成绩上传至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认真检查并确认无误后,由系统导出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并签名确认。
3.任课教师应认真仔细地进行学生考试成绩的评定及上传,确保成绩登录准确无误。课程考试后三天内,将原始成绩单、系统导出的学生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交院(部)核实并签字确认。
4.院(部)将教学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单、成绩分析表汇总之后,7月9日17:30前,将其中一份交教务科(校本部办公楼213室,临潼校区办公楼203室)存档。
(三)教务处于下学期初对各院(部)的试卷、成绩进行核查,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