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函〔202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有关部门(单位) 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 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 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 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 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 号) 要求,我部对经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汇总后提交的 2023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和 校外教学点予以备案和公布。
我部汇总备案的 2023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 781个(其中,本科专业 381 个、专科专业 400 个),专业点 24481个(其中,本科专业点 13537 个、专科专业点 10944 个)。我部 汇总备案的 2023 年校外教学点 7195 个,其中地方高校省内设点 5842 个,地方高校跨省设点 288 个,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设点 1065 个。根据有关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由各省级考 委组织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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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2023 年 6 月 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国家开放大学、教育考试院 |
教育部办公厅 |
2023 年 6 月 16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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