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我校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实中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陕西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陕发〔2021〕11号)精神,根据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子任务牵头部门需进一步提高认识、聚焦方案、重点突破、凝练成果,将工作落实落细,扎实稳步推进学校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子任务牵头部门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将《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控制中心,电子版(包含支撑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jxzlkzzx@163.com;
2. 学校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进度推进会,各子任务牵头部门结合完成的主要工作与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汇报。
附件:《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教学质量控制中心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