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2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26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学生工作项目研究工作。现将2014年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本次项目研究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彰显时代特征,具有原创性、探索性、实用性和基础性;针对学院学生工作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及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
二、申报原则
1.本次项目研究申报范围为全院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师、辅导员及相关人员;
2.项目主持人为实际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的人员(含学工部、招生就业处、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员、辅导员);必须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研究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1个项目;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3.项目研究应在一年内完成,经费执行院级一般课题标准。
4.项目成果最终呈现形式原则上为调查研究报告、决策建议和论文、专著等,成果要反映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心理咨询、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管理
本次课题评审管理工作由科研处牵头,组宣部、教务处(思政部)、团委、学工部协同负责。申报课题由科研处初审,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公布。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工作研究,把研究课题列入学校科研规划,加强管理,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学生工作人员申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确保申报质量。学校人事部门要把学生工作研究项目列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申报时间
填写《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5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4年12月28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电话:33665130
电子邮箱:snzygjs@163.com
附件1: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