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支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支部要把谈心谈话制度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谈心谈话全覆盖,支委会成员之间、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四条:以下情况,支部书记必须安排进行谈心谈话。
1.党员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学校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和先锋表率作用时;
2.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活动等方面存在问题时;
3.党员意识不强,出现参与迷信、无理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
4.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
5.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到位,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
6.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时;
7.在公开场合或公众媒体上发表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时;
8.民主评议党员之前。
第五条:谈心谈话的内容重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 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谈话对象提高,尤其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谈话人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的指出问题,及时帮助咬耳扯袖,提领醒脑。
3. 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不要拐弯抹角遮遮掩掩,尤其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的,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感情。
4. 了解困难。党支部书记在与谈话对象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与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六条:谈心谈话可以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涉及个性谈话问题时,一般采用“一对一”个别谈话方式进行深入沟通,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用“一对多”进行集体谈话。每位党员每学期主动发起谈心谈话不少于1人次。
第七条:支部书记和委员认为必要可以随时找党员谈心谈话,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党组织支委会成员之间、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八条:谈心谈话的原则
1.相互平等原则。谈话人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轻松的谈话氛围,消除彼此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双方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的意见和建议。
3.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4.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5.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对一时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6.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不宜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的原因,剖析其错误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汲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上阵。
7.尊重信任原则。谈话人必须尊重谈心谈话对象的秘密,不得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8.经常及时原则。要在发现问题苗头后,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谈话,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做表率。
第十条:谈话人要及时填写谈心谈话记录并将其交给组织委员保存。
教学党总支
2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