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华
成员:张涌清 杨润柏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科研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三、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职责
加强对部门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加强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部门员工的政治鉴别力;
加强对部门网站、公告新闻、对外公开信息、微信群、APP以及报告会、讲座、论坛和学术研讨、文化交流等的审核把关、管理监督、审批报备;
加强对部门员工,特别是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定期不定期预备党员思想状况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思想动态分析报告;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
经常性支委成员、党员职工开展交心谈心,及时全面掌握部门党员的意识形态工作情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支委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对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利用周例会、组织生活会、党总支会等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召开有关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研判、教育引导、调查处置和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