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活动的通知”精神,建工学院党总支于10月11日在515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总支委员、纪检委员梁博老师主持,并组织学习,开展讨论。


党员同志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必须增强学法守法意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监察法》,学做结合,坚决做到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

最后,曹蔓书记作总结,监察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颁布实施,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在监察范围,即高校教育工作者在监管范围内。通过《监察法》专题学习,全院教职员工充分认识《监察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不仅为全面贯彻实施监察法营造了良好氛围,也促使大家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增强法纪意识,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为学校及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