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报名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04-22 点击数:
根据陕人社发陕人社发〔2013〕13号《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3年工人升等级考核、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考核范围:
1.2012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工作8年以上(含8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18年以上(含18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23年以上(含2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二、考核(评)工种
1.初、中、高级工考核工种(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2.技师考评工种(共21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0-30日,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方式:凡符合申报初、中、高级条件的技术工人,写一份申请书(说明自己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符合申报的等级等)带上自己的原等级岗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人事处报名。
凡符合申报技师条件的工人写一份申请表,写清自己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种、学历,同时提交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人事处。
报名时,请携带二寸照片两张及报名费 (根据工种计算)
人事处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