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等有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820号)文件要求及陕人社函〔2014〕834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予东
成 员: 李耀辉 赵新法 赵龙波
职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定职称评审的指导思想,掌握我院职评的原则及方针;确定职评数量,解决职评中的重大问题及评审结果审议等。
(2)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 姚普顺
成 员: 王买生 刘振山 仵卫民
职 责: 监督评审政策执行情况,受理参评人员申诉
(3)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赵新法(兼)
副主任: 乐永孝
成 员: 李克孝 李永怀 李振林 吴革新 杨健康
张大田 郭群虎 张承彦 张德芳 杨延平
蒋建文
职 责: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的宣传;落实学院领导小组的决定;以及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4)成立评审委员会:抽调德才兼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外聘专家组成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名单后定)。
职责: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对推荐人员在任职期间担任的课程及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效果、教材编写及论文质量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初评推荐。
二、评审程序
(1)各系、部在对本部门申报人员德、能、勤、绩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专业,组织本系部经验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职称材料审核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认真做好申报人任职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在学院下达的系部岗位设置相应类别相应职务等级有空缺的前提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系部统一推荐申报。
(2)各系部推荐的申报材料,经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学院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三、任职基本条件
任职基本条件按照《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相应规定执行,学院评审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答辩办法按陕能职院〔2009〕57号文件执行。
申报人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延迟申报。
(一)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无一次优秀,延迟2年。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延迟3年。
(三)受警告处分或发生教学事故造成一定影响者,延迟2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延迟3年。
(四)有谎报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4年。
四、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表演艺术学科(注:纳入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9)美术设计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五、最新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申报人《评审表》及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审表》《自主审定职称结果备案表》报请省教育厅转介委托其他系列职称主管部门评审的函件均要求使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制作,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 申报人要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或数码拍摄后按照《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834号)规定电子化并通过“职称系统”报送。
请申报人首先在人事处登记申报信息并交纳费用,领取个人账号和密码在“职称管理系统”中填报完整的相关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提交除《评审表》外的电子化评审材料(相应纸质件不需提前初审盖章),由所在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对照申报人提供的评审材料原件和《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纸质件在“职称系统”中进行审核,《评审表》纸质件相关栏目审批意见签注完成并盖章后,再将其电子化上传提交到“职称系统”。
六、具体要求和说明
(1)关于年限计算问题。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级以来至2015年10月31日间取得),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评审。
(2)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问题。“核心期刊”目录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5家机构在申报人论文发表当期公布的“核心期刊”或“来源刊物核心库”目录数据为准。
(3)关于成果认定问题。2015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均需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知网)中可以查询;提交的论文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专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科研项目中,批文或获奖证书中不体现申报人姓名的不可作为申报材料。对于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凡是认定为突击发表的文章将不予认可。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应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所有论文需为任现职期间正式发表(有正式出版号),且需署名“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如有被检索的论文还需在“期刊类型”栏注明检索类型,格式如“A类(SCI检索)”,论文被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在陕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雁塔北路南段开具证明)。
(4)关于申报人员的学位问题。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副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对于国家没有开展学位制度以前毕业(含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或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时可不作学位要求。
(5)所有晋升高级职称的都需答辩。正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除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外还需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答辩,副教授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由省上组织专家巡视。
(6)申报人提供的科研项目,凡是立项时未署名而结项时署名的将不予认可;申报人提供的横向课题须是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立项的课题,且项目研究有一定的价值,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7)根据陕能职院〔2008〕12号文件精神,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外,任期内必须在《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上发表论文。
(8) 申报人员课时量须经教务处复核确认,以书面形式送人事处。
(9) 转评人员按照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准备材料。
(10)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仅限聘任在工程实验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要求3篇论文,中级要求2篇论文,其它条件仍执行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文件精神。
(11)讲师评审条件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讲师评审办法》执行;
(12)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论文不按时间填写,而是按照文章的重要程度填写,如核心、非核心顺序。论文代表作的填写要求是:正高填三篇代表作,副高填两篇代表作,中级填一篇代表作。
(13)评审材料电子化(详细要求见附件)
教师系列:申报高级:需提交评审表7份、复印件1袋、电子化材料1份
申报中级:需提交评审表3份、复印件1袋、电子化材料1份
工程、实验系列:
申报高级:需提交评审表5份、复印件1袋、电子化材料1份
复印件包含:身份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职称外语成绩证书及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申请表及相应的免试条件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
(14)申报材料 评审表7份用燕尾夹独立装夹(不装袋),复印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及其两侧、底部粘贴申报人个人信息条)
(15)各系、部要在10月10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同时交纳评审费:高级600元,中级400元,逾期不候。
附件下载:
附件1点击下载 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附件2点击下载 助理职称(2008-2013)认定文件
附件3点击下载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一、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成本,凡向省教育厅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申请晋升职称人员,其参评材料须按本规范要求实施电子化。
二、电子化材料的基本方法:
将参评材料按A4幅面、150DPI(150像素点每英寸)、彩色模式清晰扫描为PDF格式文档或JPEG格式图片后使用软件工具按页码顺序将图片转换为PDF格式文档提交评审,扫描时请适当设置质量系数使每页文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8页的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应使用与纸质成果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申报人可在PDF文档中自主添加“职称评审材料”字样水印及使用禁止复制、禁止转码识别功能等版权保护措施,并在提交上报前作好PDF文档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每名申报人材料独立使用以“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方式命名的文件夹存储,如“中文学科教授XX大学张某某”。
三、电子化材料文件构成及命名规则:
(一)评审表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评审表.pdf”,如“中文学科教授XX大学张某某评审表.pdf”;要求评审表填写规范,有关公示与各级推荐上报意见、签署印鉴齐全,电子文档与报送的评审表纸质件一致。
(二)资质类文件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资质.pdf”;要求内容顺序依次为资质文件目录、有效身份证明、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职称外语成绩证书及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申请表及相应的免试条件证明)、继续教育等材料。
(三)论文论著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论文论著.pdf”;文档页面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其封面、知网检索检测证明材料、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
(四)科学研究项目成果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科研项目.pdf”;文档页面依次为科研项目成果目录,逐项成果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的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结题文件的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本人承担项目任务相应完成的文字性佐证成果,资助经费凭证)。
(五)业务奖励、专利成果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奖项专利.pdf”;文档页面依次为奖项专利成果目录,逐项成果的证书或批文。
备注:1.单个文件不能超过8M ,可分几个文件上传如(论文论著1.pdf,论文论著2.pdf)
2.个人材料(复印件)通过人事处初步审核,并交纳评审费后方可领取网络申报账号进行网络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