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
作者:Admin 时间:2014-04-14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陕教人办〔2014〕14号《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4年工人升等级考核、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报考范围:
1.2013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8年以上(截至2014年9月30日,下同)并持有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工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截至2014年9月30日,下同),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试考核。
3.工作年限18年以上并持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试考核。
4.工作年限23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试考评。
二、考核(评)工种
1.初、中、高级工(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2.技师(共21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5-25日,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方式:凡符合申报初、中、高级条件的技术工人,写一份申请书(说明自己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符合申报的等级等)带上自己的原等级岗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人事处报名。
凡符合申报技师条件的工人写一份申请表,写清自己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种、学历,同时提交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人事处。
报名时,请携带二寸照片两张及报名费(按工种收费)。
人事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