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12-06 点击数:
各系(部)及有关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受理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13〕5号】、《关于受理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13〕6号】和《关于受理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拔申请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1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公派留学项目选派推荐工作具体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二、申请者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须为学院重点专业课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外语要求:外语水平符合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言一致);(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6)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除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所申报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申报指南、选派流程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 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申请人)
2. 选派工作流程
3.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详细信息可在(http://www.csc.edu.cn)上查询
四、我院推荐工作程序:
请申请人认真核对选派条件和相应项目信息(国别、渠道、专业、外语等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系(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1月1日前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学院领导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人事处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