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服务、就业服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按照“谁用⼈、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招募培训
第一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全国项目办统一部署,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有意愿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可向本校西部计划项目办进行咨询或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 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上交报名表:报名学生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交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由所在院团组织盖章后交至本校项目办(校团委);
3.资格审核: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4.笔试面试:项目办须对报名学生组织笔试、开展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能力测验、⼼理健康水平测验、逻辑与语⾔言能力测验、志愿精神考查、语言表达能力考查等,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笔试面试成绩突出的学生。
5.体检:学校按省级项目办要求,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
6.公示:体检之后,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7.签订招募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与招募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协议签订后,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同时,招募省项目办应协调高校项目办建立志愿者侯备⼈选库;
8.公布名单:项目办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全校公布。
二、附则
第三条 本办法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办(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办法自2018年年11月2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