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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团委时间:2013-09-25点击数: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整

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系(部)有关处(室):

为加强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院于2005年成立了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陕能职院党[2005]5号)。几年来,在学院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处(室)、系(部)同志的努力下,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全方位指导与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我院《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新一轮岗位调整后的人员变动,决定对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职责,全面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詹三瑞

副组长:杨笑琪

二、成 员

丁晓军 于 涛 贾晓玲 乐永孝 陈文安 卢勇江

刘 浩 张 栋 李 洋 高科平 郭群虎 刘感社

杨建康 任晓丽 王 瑜 张承彦 高慧霞 董莉利

张丽娟

心理咨询中心设在团委办公室,由团委具体负责。

三、具体要求:

1、针对当代青年学生利益诉求高、生活就业压力大、情感复杂的心理特点,在学生中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积极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2、积极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深化“心理阳光工程”,广泛开展朋辈辅导,帮助学生缓解日常学习、人际沟通、社会竞争等方面的困惑和压力。

3、心理咨询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部)、相关处(室)要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共同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院团委具体负责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服务和具体实施等工作及心理咨询室的管理服务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心理辅导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各系(部)具体负责本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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