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教贷办[2017]28号文件要求(文件已转发给各二级学院,请抓紧时间组织辅导员与班主任学习),现将2017年度的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1、国家奖学金二级学院公示时间:9月25日—9月26日;(已完成)
2、国家励志奖学金二级学院公示时间:10月18日—10月25日;
3、国家助学金二级学院公示时间:待定;
4、贫困生认定及申请程序参见《陕能职院学生手册》内相关制度。
5、注意事项:
①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占助学金特困名额;一般贫困按照比例分配。
②各二级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本学院各班分配方案,统筹兼顾,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尽快组织评选工作,并将本学院方案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③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陕能职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办法(试行)》和《陕能职院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办法(试行)》程序进行,即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公示——上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④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均需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行政公章)。
⑤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上报。
⑥本次须填写的相关表格与样表传至群(辅导员交流群和院资助群)文件,表格格式不得更改。一经发现错误,核减下一年度奖、助学金名额。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