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从即日起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核对
1、建档立卡:2020年春季建档立卡学生名单核对已完成,共有979名学生,其中春季新增2人,剔除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重点保障:2020年春季重点保障学生名单由两部分组成:
(1)2019年秋季重点保障学生,共365人。各二级学院需要核对其中是否存在退学、休学和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如有应中止向其发放国家助学金,由各二级学院提供情况说明并附相关材料(如退学、休学申请表,受处分文件等)。
(2)2020年春季新增重点保障学生,共7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其中31人在2019年秋季已享受一般贫困助学金,2020春季变更为特困助学金,享受金额为1900元/人;42人2019年秋未享受国家助学金,只享受2020年春季特困助学金,享受金额为1900元/人。
3、特困和一般贫困:2020年春季特困学生37人,一般贫困学生2182人,均为2019年秋季认定。各二级学院需要核
对其中是否存在退学、休学和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如有应中止向其发放国家助学金,由各二级学院提供情况说明并附相关材料(如退学、休学申请表,受处分文件等)。
二、发放程序
1、核对发放信息。各学院安排各班级重新审核应发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及发放账户,统计春季新增学生的信息及发放账户,确保学生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银行卡号必须为学生本人建设银行账户。
2、报送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录入模板和助学金信息采集模板。各学院对助学金信息核对无误后,将“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报送电子版),“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信息采集模板”(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书记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春季新增学生还需报送“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板”( 报送电子版)。
3、“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信息采集模板”中在校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非在校学生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与学生核对信息无误后代为签字。
三、工作时间节点
1、6月22日前完成数据核对工作,并与资助中心及时沟通退学、休学和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情况。
2、6月23日前完成报送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录入模板、助学金信息采集模板、春季新增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板”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配合完成本次工作。
2、各学院务必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发放学生信息,认真核对发放账户,确保学生信息完整、准确。
3、各学院要积极开展资助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将资助与育人有效结合。
附件: 1、2020年春季建档立卡学生名单
2、2020年春季新增重点保障学生名单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4、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板
5、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信息采集模板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