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规定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规范操作,做好本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现将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为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受资助率达100%,我校对“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达的2020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名单及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名单进行逐一核查,由各二级学院完成本院自查工作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审查。经核查,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共计1078人,重点保障人群学生379人。
根据国家下拨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总额进行测算,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共计3590个:特困1468个,含建档立卡1078个、重点保障379个、特困11个;一般困难2122个。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各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人数(截止11月30日在教务系统中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并向农林水地矿油核专业适当倾斜 (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陕财办教〔2019〕178号)要求,我校对各类贫困学生资助标准如下: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重点保障人群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 2800 元;
三、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评审流程
已被纳入我校2020-2021学年贫困库的学生在符合申请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主任组织全体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重点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以及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议,确定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二级学院学工办;二级学院学工办对初审名单进行综合评议,将评议结果连同相关材料提交到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本院初选名单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和申请人填写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申请人进行综合审查,经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然后将国家助学金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学生反馈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助学金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二)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备查。
1. 二级学院评审及公示:11月30日-12月6日
2. 二级学院上报:12月7日
3. 学校评审及公示:12月8日-12月14日
4. 学校上报备案:12月15日
四、上报材料
(一)参评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书(A4 纸手写,不带封皮);
(二)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纸质版;
(三)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3),纸质版本;
(四)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见附件 4),纸质版;
(五)二级学院评选报告、二级学院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举报材料处理等;
(六)《2020-2021 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领导签字、盖二级学院行政章);
(七)《2020-2021 学年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见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领导签字、盖二级学院行政章);
(八)《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见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领导签字、盖二级学院行政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统筹开展国家助学金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处理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若因工作不力,不严格标准和程序而影响学校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二级学院,将扣减下一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并与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挂钩。
(三)其他要求
1. 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已纳入2020-2021学年贫困库的学生(见附件8)。
2. 转专业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
3.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重点保障人群(见附件9)直接纳入特困学生库,直接享受国家特困助学金。
4. 工作中有疑惑或需要协助解决的,请及时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深入到学工办和班级进行调查、了解,确保评审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联 系 人:冯帅 王晓蓉
联系电话:029-33665112
附件:
1. 2020-2021 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4. 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5. 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
6. 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
7. 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8. 2020-2021学年贫困库名单;
9. 2020-2021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重点保障人群名单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 11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