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平安稳定,经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安排学生工作部门领导和一线辅导员进驻公寓值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值班人员、时间、地点
1、人员:学校主管校领导为全校总值班;学生处工作人员为校区总值班;各二级学院(副)书记、学工办主任为二线值班;辅导员为一线值班。
2、时间:每日晚21:00—次日早8:00,周末不休。
3、地点:校区总值班和二线值班安排在各自校区;一线值班在各公寓楼辅导员值班室(详见值班安排表)。
二、值班工作职责
1、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接待来访学生,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3、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并向二线值班领导和相关处室报告,如遇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等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协调安排学生到医院治疗。
三、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应按值班安排表值班(休息日、节假日正常值班),若因出差、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应事先自己联系好代班人(或与他人调班),并向学生处报备。
2、一线值班辅导员必须在当天21:00入住所在公寓楼辅导员值班室,次日早8:00后方可离开。二线值班领导当晚不得离开值班校区。
3、一线值班辅导员要在学生晚自习结束返回宿舍期间(21:00-22:30)在各值班公寓楼巡查,如遇到夜间学生发生问题,要及时主动处理,并认真、详实填写辅导员值班记录。
4、一线值班辅导员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果断、妥善处理。对自己不能独立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二线值班领导反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二线值班领导要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接到反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应急事件。如有必要,应立即向总值班报告。
5、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应确保通讯畅通。
6、校领导和学生处将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追究相应责任,若发现脱岗等现象按辅导员考核相关规定处理。
7、值班辅导员应规范记录并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本,对当日未能处理完的事件,应详细记录并交由接班辅导员继续处理。
8、女辅导员若因怀孕或孩子小于2岁等原因无法正常值班,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书记、学生处领导批准备案后,可暂不安排值班。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相关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8日
学校总值班:任向明
值班时间 |
校区 |
值班地点 |
一线辅导员 |
二线值班领导 |
总值班 |
周一 |
咸阳 |
2号公寓 |
邵临光 |
买中傲 姜 艳 |
刘 浩 |
5号公寓 |
伊 龙 |
6号公寓 |
常 露 王怡丹 |
7号公寓 |
李瑞琪 |
临潼 |
1号公寓 |
王 涛 仲文强 |
巩明发 赵晨萱 |
李克石 |
5号公寓 |
王瑞娟 曹 茜 |
周二 |
咸阳 |
2号公寓 |
田 冲 |
于秋玲 景安琪 |
刘 玲 |
5号公寓 |
郝宇刚 |
6号公寓 |
李春霞 蒋 文 |
7号公寓 |
李晨阳 |
临潼 |
1号公寓 |
杜程程 倪国斌 |
韩晓磊 陈小红 |
李克石 |
5号公寓 |
王瑞娟 李红艳 |
周三 |
咸阳 |
2号公寓 |
陈 建 |
张 栋 杨 旸 |
李克石 |
5号公寓 |
季小光 |
6号公寓 |
宋 楠 师怡子 |
7号公寓 |
韩宏博 |
临潼 |
1号公寓 |
李世奇 雷东强 |
巩明发 赵晨萱 |
刘博洋 |
5号公寓 |
王瑞娟 曹 茜 |
周四 |
咸阳 |
2号公寓 |
田 冲 |
韩晓磊 李 鹏 |
刘 浩 |
5号公寓 |
伊 龙 |
6号公寓 |
王 梅 宋 静 |
7号公寓 |
李瑞琪 |
临潼 |
1号公寓 |
赵 晨 仲文强 |
巩明发 陈小红 |
刘博洋 |
5号公寓 |
王瑞娟 李红艳 |
周五 |
咸阳 |
2号公寓 |
邵临光 |
李 粒 杜 康 |
刘 玲 |
5号公寓 |
郝宇刚 |
6号公寓 |
郑 倩 宋 楠 |
7号公寓 |
李晨阳 |
临潼 |
1号公寓 |
雷东强 李世奇 |
于秋玲 陈小红 |
李克石 |
5号公寓 |
曹 茜 李红艳 |
周六 |
咸阳 |
2号公寓 |
李瑞琪 |
李 粒 周少丽 |
刘 玲 |
5号公寓 |
李晨阳 |
6号公寓 |
刘 阳 师怡子 |
7号公寓 |
韩宏博 |
临潼 |
1号公寓 |
倪国斌 赵 晨 |
张 栋 陈小红 |
刘博洋 |
5号公寓 |
李红艳 曹 茜 |
周日 |
咸阳 |
2号公寓 |
陈建 |
周少丽 杜 康 |
刘 玲 |
5号公寓 |
季小光 |
6号公寓 |
尹艳玲 王怡丹 王倩 |
7号公寓 |
韩宏博 |
临潼 |
1号公寓 |
王 涛 杜程程 |
巩明发 赵晨萱 |
刘 浩 |
5号公寓 |
王瑞娟 李红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