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工办:
按照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度评优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评:
1、严格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各系(部)总结、整理、核算学生综合素质各模块总成绩,并按年级、专业对学生进行排名。(9月27日以前)
2、系(部)经审查无误后,向全体学生公示3天,确保测评结果排名公平公正。(9月28日-9月30日)
3、公示无异议后,系(部)将结果造册汇总至学工部,由学工部组织教务处、院团委等相关处室进行最终审核。(10月8日-10月14日)
二、关于评优工作:为使先进具有先进性,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比例应严格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时间:10月底以前,各系(部)按照相关评选办法,产生名单,按程序公示后,经系(部)书记审定,将奖学金评选结果(含单项奖学金)汇总至学生处资助中心。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汇总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四、审核:
(一)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根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按照年级专业排名,将评选的结果在系(部)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成绩单、汇总名单纸质版(均加盖系部公章)连同电子版(汇总名单统一word文档)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暂行)》执行。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学生上一学年内挂科不得超过两门,体育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无违纪记录。“三好学生”要求综合素质得分排名在班级前30%;“优秀学生干部”要求综合素质得分排名在班级前40%。
“先进班集体”:评选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获奖成果多,成绩突出的班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1.体育锻炼达标率低于85%;2.在各类卫生检查中,有三次以上不合格;3.班级中有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
所有评优结果无异议后,学院择日召开学院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五、有关说明:
(1)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评优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2)严格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暂行)》中比例推荐审核,学院终审,对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资格,不再增选。
(3)不重复表彰。按规定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系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中,同一个人一年只表彰一次。
学工部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