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平安校园”普通高校评估认定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我部门开展了各项“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保卫处成立了“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部门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及人员责任。
组 长:曹江平 周文昱
副组长:连越平 舒全安
组 员:吴 双 李 涛 王西奇 雷军平 周文勃 丁 强 陈 伟 李 伟 张鹏飞
张黎超 张富尧
二、安全保卫工作
1.加强保卫队伍建设。
加强保卫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学习,利用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培训机会,对全处同志进行一次业务轮训。加强平台队员、校卫队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队员整体素质,做到工作专业、文明执勤。认真组织人员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及学校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更趋向制度化、科学化,坚持依规办事。
2.完善三防建设
狠抓安全防范,严格落实校园监控制度,完善防范体系,落实防范措施,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同时,根据案件高发情况,在学校经费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监控和报警系统。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及时配置更换先进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优化消防安全管理
健全消防责任制度管理。与学校各单位和独立部门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健全义务消防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坚持每月上报消防安全检查报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积极开展消防学习及演练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大型消防疏散演练,日常针对各专兼职消防员组织专业演练;对消防安全员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提高消防管理工作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切实增强全院师生员工对火情火灾的预防、扑救和自救能力。
优化消防设施管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坚持开展以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在人员集中的重大活动以及寒暑假、节假日前后,保卫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4.增强学校治安管理
强化校园内治安检查。对于校园内案件多发区域,如学生公寓、图书馆、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蹲点守候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督促加强对各楼宇的门卫管理工作,做到群防群治,确保发案率降低,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加大校园巡逻力度。校卫队队员执行24小时校园巡逻和关键部位值守工作,特别是寒暑假期间和冬季的夜间巡逻和值守力度,对学校的重点要害部位和案件高发区域等进行重点巡逻和蹲点守候,全力确保校园安全。
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预案完备、责任落实到位。
增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配合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整治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环境,坚决打击在校园周边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校园周边违章交通车辆和违规扰民商业活动,有效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保持学校良好的外部环境。
5.推进学校交通管理
坚持对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车辆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收费制度,严防闲杂人员车辆进入校园。
校内交通规划科学合理,交通设施完备、标识醒目。保卫处人员日常进行校内巡逻,发现乱停乱放车辆,先给车主打电话要求挪车,若无法联系到车主将采取锁车处理,要求车主填写申请表找本部门领导、保卫科领导、保卫处领导、主管校园安全的副书记签字后,方可放行。
三、推进校园稳定工作
1.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工作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意识形态工作和反恐怖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国家安全、保密法规、宗教政策等方面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宣传教育,每年4月中旬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展板、横幅,向师生员工宣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
2.加强宗教活动监管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做好政保工作。严密防范邪教和宗教向校园渗透,严格执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杜绝在校园内开展任何形式宗教活动,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加强校内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管控。
四、提升美化校园环境
1.禁止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或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
2.加强校园出租房屋管理,确保校内无违章建筑。要求校内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承诺书,并将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单位开具的无违法乱纪证明报保卫处备案,建立了校内房屋出租相关台账。
3.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卫生、出租房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其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