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处级单位:
为了加强对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及账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程序,现就本学年学生活动经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活动经费是学生开展活动的专项经费,经费使用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管理、合理支出,不得用于学生活动以外的任何开支。主要使用支出范围如下:
1.组织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2.用于开展学生活动等所需的物品购买及保障。如开展购买学生活动购买所需物品、交通费用等;
3.其他用于学生活动、服务于学生、为学生办实事的必要开支。
二、各单位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实行党总支书记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各单位应设兼职会计、兼职出纳,所有经费支付必须凭原始发票或有关凭证支付,由经办人签名,党总支书记审批,兼职会计核算,兼职出纳付款。
三、加强各项费用单据的建档保存,设立专门的财务账簿进行经费收支记录,做到钱账相符,以便接受监察审计、财务的检查。
四、2015-2016学年度第二批(12元/生)学生管理活动经费已经学院审定并拨付。
五、本学年学生活动经费暂按此通知执行。后期学院将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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