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2-26 点击数:

中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陕能院党〔20217

关于印发《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基层工会: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修订)》经2021年1月14日校党委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工会

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修订)

为了进一步抓好工会基层建设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好“职工小家”,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陕工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陕能院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使用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遵守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经费使用,加强收支管理。

(二)服务职工原则。职工小家建设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教职工的能力。

(三)勤俭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少花钱多办事,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职工小家建设经费,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每年年底向会员报告年度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

第二条  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收入,包括:

(一)会费收入。学院工会根据基层工会本年度实际缴纳会费和划拨比例,对基层工会划拨职工小家建设经费。

(二)活动经费。学院工会在做好工会年度财务预算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从学院财务划拨的工会经费总额中,按照会员人数,适当划拨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用于职工小家建设。

第三条  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使用范围,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主题教育活动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教学技能大赛等教职工素质提升活动的支出。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的必要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用于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秋)游活动支出。文体比赛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2/3,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三)会员慰问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对本基层工会会员的慰问支出,主要包括: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结婚、生育、生病住院、退休离岗、直系亲属(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在职工会会员去世,在职工会会员子女高考入学,“五一”国际劳动节、“五一二”国际护士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中国医师节等节日慰问。

(四)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学院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有关工会工作其他各项活动的支出。

第四条  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管理规定:

(一)基层工会主席对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收支情况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基层工会应根据本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收入情况,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基层工会的会员慰问支出、春(秋)游活动支出及其他活动支出原则上由会费列支,不得占用活动经费。

(四)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秋)游活动,每年只限1次;可以选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旅游机构组织活动,但必须签订委托协议,当日往返;可以组织会员到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春(秋)游活动,但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开支范围包括租车费、餐费、门票费、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费用,标准不超过200元/人次。

(五)基层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中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等支出,活动开展前需立项,确定活动主题、写出活动实施方案、列出活动经费预算,经基层工会主席、所在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学院工会审批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要有活动总结。各基层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围绕校园文化建设,每年组织开展1-2次大型主题活动。

(六)基层工会在开展各项活动中,不准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等,不准违反学校差旅费报销规定,超标准报销租车费、误餐费等,不准请客送礼、支付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七)基层工会在职工小家建设经费的支出使用中,应建立基本的账目记录。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对基层工会的职工小家建设经费支出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通报,审计不合格的将取消年度模范职工小家评选资格。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Copyright©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