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寒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30 点击数:

各党总支、处级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确保教职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中央纪委、省高教纪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十条禁令”,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严格落实公车节假日管理制度;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十个严
禁”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厉行勤俭节约,以具体行动持久深入反对 “四风”;广大教师要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不正之风。
三、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学校纪委、纪检处要加强对各院系、各部门双节期间贯彻执行廉洁过节情况的检查监督,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按照党纪条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查处的“四风”问题要在全校点名通报批评,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好“两节”。
四、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通知》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中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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