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高教工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的工作要求,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行为的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禁止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等;
二、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
三、坚决禁止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四、坚决禁止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五、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六、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坚决禁止公车私用,除紧急事务由院办统一安排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驶,集中停放;
八、双节期间教职员工要自觉拒绝收取学生节日礼品。
根据中央纪委“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的工作要求,学院纪委将在双节期间开展专项检查,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将严肃处理。
中共陕能职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