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守土尽责
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大力倡导清廉文明过节、崇尚节俭新风。“清明”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要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祀环境,在祭扫中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文明祭扫、清廉祭扫,带头遵守“禁燃”区域内零燃放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二、严守纪律规矩,勤俭文明过节
严禁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单位公车进行祭扫、游玩等活动;借祭扫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合作单位或个人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的钱物、土特产等;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祭扫活动中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祭扫活动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规定使用公务卡消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将重点检查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问题,做到严格管理、严格执纪。凡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严肃问责。
学院举报箱设在收发室5号信箱、举报邮箱:sxnyjjsjc@163.com
举报电话:33665023 33665123
学校纪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