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职责定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大力倡导清廉文明过节、崇尚节俭新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上下一体、同向发力抓整治抓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树立文明、节俭祭祀新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纠治“四风”树立新风。清明节期间,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损坏国有、集体及他人财物;严禁组织和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学校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把节日期间深化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深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029-33665123,3335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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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综合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