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7-12-01 点击数:
各处级单位:
根据《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办法(暂行)》(陕能职院〔2007〕09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学校2017年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由于学校2017年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两项工作重叠,按学校聘期考核办法规定,本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合并进行,以聘期考核为主。
二、考核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2017年12月31日前仍在岗的,处级以上干部另行安排考核)、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和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
三、时间安排:(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12日)
1、学习阶段:(2017年12月5日-15日)
各部门召开本部门职工大会,学习《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办法(暂行)》(陕能职院〔2007〕094号)及年度考核安排意见,成立本部门考核小组。
2、考核阶段:(2017年12月18日-29日)
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在所属部门述职,人数较多的部门可按教研室或分小组述职。考核工作应遵循讲实绩、评业绩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考核结果须由部门领导根据被考核人业绩,集体做出决定,不允许个别领导指定优秀人选,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干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须在本部门公开。
3、审核报送阶段:(2018年1月2日-5日)
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主管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再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本部门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及《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并报送人事处备案。
4、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1月8日-12日)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3天)。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年度考核结果上报省人社厅备案。
四、相关要求:
1、校级领导的年度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组织实施。
2、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按学校规定执行。
3、各处级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4、借调人员在所属借调部门进行考核。
5、为保证2018年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不受影响,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相应工作。
6、各部门应严格按附表中下达的优秀等次指标确定优秀等次人数,不得突破。
7、年度考核工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
8、优秀指标按本部门当年在岗实际人数计算,当年不够评选一名优秀教职工的单位,其指标可累积到下年度使用。各单位上年度剩余指标可到考评办公室查询。
9.根据《关于设立二级学校及调整学校部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陕能院党〔2017〕57号),按照比例评选优秀教职工。
10、年度考核表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11、考核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咨询时请与人事处联系。
附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数额及相关表格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