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04-18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二)、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三)、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派名额

本次我院可向教育厅推荐1名项目任选。

三、工作安排

请各系部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报送至人事处。根据各系部推荐情况,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陕西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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