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5-12-23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文件精神,需要对我院纳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所有在职人员(含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进行数据采集,现将在职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电子模板发至各处室、系部邮箱,请各处室、系部如实填写在职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于本周四(12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邮箱号码:66141053@qq。com。

附件:在职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人事处

2015年12月22日

Copyright©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