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5-12-03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办法(暂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学院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和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1、学习考核阶段:

2015年12月5日—2015年12月10日各部门召开本单位职工动员会议,学习我院《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办法(暂行)》(陕能职院〔2007〕094号)及年度考核安排意见,成立本部门考核小组,按要求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考核。

2、审核报送阶段:

2015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考核小组将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报主管领导审核;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交被考核人签字后汇总;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与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并报送人事处。

3、总结上报阶段:

2015年12月20日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3天)。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年度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厅,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2、参加考核人员为本系(部)、处(室)的在职职工(12月1日仍在岗的)、人事代理制和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

3、院领导的年度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组织实施。

4、为保证2015年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不受影响,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相应工作。

5、各部门应严格按附表中下达的优秀等次比例人数(含处室领导),考核确定优秀等次,不得突破优秀等次比例数。

6、本次考核以部门为单位,各部门负责考核本部门职工。灞桥校区的工作人员由灞桥校区统一考核。

7、年度考核表可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8、考核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咨询时请与人事处联系。

(电话:029-33665059)。

附件:2015年度考核表 2010-2014年度考核优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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