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4-12-11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办法(暂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并下设考核办公室。

组 长: 魏焕成

成 员:何从军 詹三瑞 郭开龙 赵龙波

学院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考核范围:学院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和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临时工不参加考核)

三、 考核时间安排:

1、学习考核阶段:

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15日各部门召开本单位职工动员会议,学习我院《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办法(暂行)》(陕能职院〔2007〕094号)及年度考核安排意见,成立本部门考核小组。

2、审核报送阶段:

2014年12月20日前各部门考核小组将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报主管领导审核;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交被考核人签字后汇总;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与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并报送考核办公室。

3、总结上报阶段:

2014年12月25日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3天)。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年度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厅,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四、 要求:

1、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2、参加考核人员为本系(部)、处(室)的在职职工(12月1日仍在岗的)、人事代理制和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

3、院领导的年度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组织实施。

4、为保证2014年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不受影响,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相应工作。

5、各部门严格按附表中下达的优秀等次比例人数(含处室领导),考核确定优秀等次,不得突破优秀等次比例数。

  • 本次考核以部门为单位,各部门负责考核本部门的在编职工、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制辅导员、班主任。

  • 灞桥校区的工作人员由灞桥校区统一考核。

8、年度考核表可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9、考核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咨询时请与考核办公室联系。

(电话:029-33665035)。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表:

201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数额

系(部)处(室)

人数

优秀

名额

系(部)处(室)

人数

优秀名额

院长办公室

12

2

6

1

综合一处

7

1

101

15

综合二处

16

2

信息中心

8

1

14

2

26

4

8

1

能源工程系

27

4

组宣部

4

1

地质测量系

51

8

党办、纪检

2+2

1

机电工程系

45

7

4

1

电子工程系

29

4

8

1

经济管理系

27

4

13

2

临床医学系

15

2

职监站、设计院

4

1

医学护理系

26

4

62

9

医学技术系

25

4

13

2

基础一部

29

4

29

4

基础二部

26

4

灞桥校区

13

2

示范办

6

1

附件:年度考核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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