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文件《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院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程序
(1)各系、部在对本部门申报人员德、能、勤、绩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专业,组织本系部经验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职称材料审核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认真做好申报人任职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在学院下达的系部岗位设置相应类别相应职务等级有空缺的前提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系部统一推荐申报。
(2)各系部推荐的申报材料,经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学院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二、任职基本条件
任职基本条件按陕人社发【2011】86号执行,学院评审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答辩办法按陕能职院【2009】57号文件执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延迟申报。
(一)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无一次优秀,延迟2年。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延迟3年。
(三)受警告处分或发生教学事故造成一定影响者,延迟2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延迟3年。
(四)有谎报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4年。
三、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表演艺术学科(注:纳入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9)美术设计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四、要求和说明
(1)关于年限计算问题。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不同档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当年退休人员),可申请教师系列高一级任职资格。关于助教职务的任职时间按参加工作时间严格计算:具有学士学位,经见习期一年后认定为助教;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经见习期半年后认定为助教。
(2)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问题。根据权威机构核心期刊目录更新,教育厅重新核定了核心期刊目录,作为2013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
(3)关于成果认定问题。2013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均需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可以查询;提交的论文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专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科研项目中,批文或获奖证书中不体现申报人姓名的不可作为申报材料。对于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凡是认定为突击发表的文章将不予认可。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应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所有论文需为任现职期间正式发表(有正式出版号),且需署名“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如有被检索的论文还需在“期刊类型”栏注明检索类型,格式如“A类(SCI检索)”,论文被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在陕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雁塔北路南段开具证明)。
(4)关于申报人员的学位问题。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副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凡脱产攻读学位者,其脱产上学时间不能计算任现职年限,且脱产学习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5)所有晋升高级职称的都需答辩。正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除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外还需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答辩,副教授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由省上组织专家巡视。
(6)申报人提供的科研项目,凡是立项时未署名而结项时署名的将不予认可;申报人提供的横向课题须是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立项的课题,且项目研究有一定的价值,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7)根据陕能职院〔2008〕12号文件精神,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外,任期内必须在《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上发表论文。
(8)申报人员课时量须经教务处复核确认,以书面形式送人事处。
(9)转评人员按照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准备材料。
(10)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仅限聘任在工程实验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要求3篇论文,中级要求2篇论文,其它条件仍执行陕教师发〔2003〕89号文件精神。
(11)申报中级职称所要求的实践锻炼经历,要求在评审表中填写清楚,学院统一组织的寒暑假实践锻炼可计算在内。
(12)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论文不按时间填写,而是按照文章的重要程度填写,如核心、非核心顺序。论文代表作的填写要求是:正高填三篇代表作,副高填两篇代表作,中级填一篇代表作。
(13)各系、部应督促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抓紧时间准备材料:教师系列申报高级的要填写教师系列评审表7份(要求打印,不能手写);工程、实验系列申报高级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5份(要求打印,不能手写);申报中级职称的填写评审表3份;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论文原件等要按照教育厅最新要求装袋(具体见职称材料包)。
(14)申报材料必须分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的封面(主要内容:申报人所在学校、申报人姓名、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材料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资格的字条(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每个人的申报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等
(1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限在编在职人员。所有参评教师上报评审材料时必须提供本人相应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批文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或人事部门公章方可有效。
(16)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表》,经系部、教务处、科研处签字盖章后复印20份提交评审会。
(17)各系、部要在10月30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同时交纳评审费:高级600元,中级400元,逾期不候。
附:2013职称材料包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