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度评优选先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06-24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2012-2013学年度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工作在各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国家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学院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部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评优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规定,对比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本年度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二、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应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表)进行评选。

三、处级岗位的中层干部实行全院联评,不参加本部门先进教育工作者及优秀教师的评选。

四、评选(推荐)结果连同先进材料于7月10日以前报人事处。

五、获得校外厅局级以上单位奖励的部门和个人请将获奖证书和文件复印件7月10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评优选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要对照条件,反复筛选,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使评选(推荐)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能体现出能源学院团结、奋发、进取的风采,能对促进我院教风建设、学风建设、作风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相关附件及表格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Copyright©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