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处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6号)、《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教助中心〔2016〕6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8〕9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我校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一、资格认定及预申请
(一)资格认定。省内在校就读、外省在校就读的陕西籍大学生及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规定执行。为进一步方便学生,新生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只要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盖章即可;外省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只要学生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盖章亦可;陕西省内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只要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即可。
2018年通过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按照新生办理程序在学生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予以办理。
(二)预申请工作。贷款预申请不仅能帮助学生解除后顾之忧,安心高考,而且能有效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精准度、减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压力。今年要继续扩大预申请覆盖区域和覆盖面,争取实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全覆盖,将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预申请范围。对于未参加高中预申请但确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县区要按照“应贷尽贷”原则,切实做好贷款办理工作。各县区要在6月底前,将今年贷款预申请学生人数报送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客户五处,以备印刷贷款合同。
与往年不同,2018年预申请系统功能已并入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zxdk.cdb.com.cn)中,预申请学生的信息录入由县级资助中心直接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操作。
二、贷款申请及时间安排
(一)本省生源在校学生
一是申请生源地贷款时需提交书面申请(A4纸手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原件A4纸打印,一式两份),在《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的学院(系部)意见处加盖二级学院行政公章。此表经所在学院初步审定后,由各学院于6月13日前统一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确认,并提供汇总名单(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二是在学生离校前组织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完成毕业贷款确认;同时告知学生每年12月20日前为还款最后期限、本人联系方式若发生变化,首先要通知自己贷款的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等相关事项。
(二)外省生源在校学生
申请生源地贷款时需填报《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携带此表在学生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该表不需要学校及学院盖章确认,不需要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三)续贷学生
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有意向于2018年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均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填写续贷声明时应如实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和家庭困难情况及贷款意愿、按时还款承诺等,字数不少于200字。
各学院务必于6月20日前,完成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工作。
6月30日前,学校完成初审续贷学生的声明,初审通过后提交县资助中心终审。初审、终审未通过的学生,系统自动退回其“草稿”状态,允许学生重新填写一次。凡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影响本年度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发放。
(四)2018年9月20日前,各学院统一收齐贷款学生回执,并将贷款回执和汇总名单(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确保贷款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三、继续做好资助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扎实推进“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四、做好贷款催收,防范违约风险。
各学院要积极搭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就业择业,从源头上防控贷款风险。要高度重视学生追踪联络、还款告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毕业去向,及时更新、补充学生的联系方式,及早导出当年需还本付息的学生名单,并于开学、毕业、还款月前采取电话、电邮、QQ、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还款,主动提醒贷款逾期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积极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
附件: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