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协同配合,重点目标进行重点检查的原则。
2.坚持文明执勤,严格管理,查找问题与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不断规范队伍提升形象的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工作任务
1.通过监督检查指导,促使安保公司增强保安员履职尽责能力,提升保安队伍执勤形象,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2.通过监督检查指导,促使安保公司保证队伍政令畅通,促使保安员养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
3.通过监督检查指导,促使安保公司查找队伍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杜绝或减少队伍违法违纪、群众投诉等情况。
4.通过监督检查指导,促使安保公司不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保安执勤能力,从而不断提高客户满意率。
三、工作方法
由保卫科科长组织职员对保安队伍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队伍执勤形象。
四、工作流程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监察人员应按照立项、审批、处理、总结的程序进行。
1.立项: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报处室领导审批,经处室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实施。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随时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的方法,
同时也可采取定时监察和不定时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执行监察任务时,
3.处理。对违反岗位要求及相关规章制度的,监察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安保公司,由公司进行处罚并教育。
4.总结。对监察情况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并根据查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同时做好问题落实的跟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