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办公用房的通知
各相关处级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修订)>的通知》(陕能院〔2019〕91号)、《关于闫光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陕能院党〔2020〕8号)、《关于李志等通知聘免的通知》(陕能院〔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了撤并重组及相关干部任免调整。为了规范管理,方便工作联系,根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资产配置实施细则(试行)》(陕能院资【2020】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相关处级单位办公用房重新调整与配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楼办公用房调整与配置情况详见附件。
二、操场北平房(后勤保障处、团委)、培训楼(体育部)、图书馆、机电实训楼(继续教育学院)和临潼校区(护理学院等)办公区域不变,以上单位办公室自行安排,办公面积不得超过《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资产配置实施细则(试行)》(陕能院资【2020】1号)文件规定面积。
三、工会、人事处离退休办公室搬迁至教职工活动中心,实践教学管理处搬至实训楼,以上单位办公室自行安排,办公面积不得超过《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资产配置实施细则(试行)》(陕能院资【2020】1号)文件规定面积。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沟通协调、互相配合,严格按照调整方案,努力推进办公用房调整工作。
2.各单位在搬迁过程中务必确保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完整,减少资产损失;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须对搬迁过程中资产流动情况进行细致核查和记录,及时对相关资产进行调剂和备案工作。
4.请各单位在5月15日完成办公用房调整工作。
5.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哈奔 联系电话:33665127
附件1:办公楼办公用房调整方案
附件2: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资产配置实施细则(试行)》(陕能院资【2020】1号)文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9日